天津音乐学院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
课堂教学检查的通知
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指导下,依据津音教[2006]6号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要求院领导、教务处领导和各系(部)领导继续依据《天津音乐学院各级管理人员的听课规定》进行随机和不定期的听课检查。
一、检查课程范围: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个别课)
二、参加检查人员:
1、院级领导
2、教务处领导及教务处相关人员
3、系级领导及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
4、院、系督导组
三、检查项目内容:
1、本学期授课计划、青年教师教案等教学基本资料的检查
2、课堂授课出勤情况检查
3、课堂授课质量检查
四、具体检查工作要求:
(一)教学基本资料的检查
1、各系(部)对教师本学期授课计划的完成情况及与教学大纲的相符度等内容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记录表;
2、各系(部)对青年教师本学期的教案进度情况及与授课计划的相符程度等内容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记录表;
3、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教学基本资料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课堂授课出勤情况检查
1、院领导每周要进行听课检查,并如实填写听课记录单。
2、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教学单位教师授课出勤情况进行抽查。
3、各教学单位每周至少要进行15个时间段的查课检查,并如实填写查课记录单,在每月月末将查课月报统计表报教务处。
(三)课堂授课质量检查
1、听课人员须对授课教师进行相关教学基本资料的检查。
2、院领导随机深入课堂进行听课检查,并如实填写听课记录册。
3、教务处长随机课堂进行听课检查,并如实填写听课记录册。
4、系领导随机深入课堂进行查课、听课检查,并如实填写查课、听课记录单。
所有查课单、听课单请在网上自行下载。
教务处
200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