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优秀教材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材建设是做好教学工作的重要保证,为了促进教师编写适应学生培养目标,适应二十一世纪教学需求的教材,我院出台了《优秀教材评选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院级优秀教材的评选,不断提高我院自编教材的水平。首届评选活动要求如下:
一、参评教材的基本条件
(1)教师自行编写已出版的,在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2)教师自行编写未出版的,具有印刷号的,在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规律、基本理论,并在教材体系、内容等方面具有创新和特色;
(4)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吸取了本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果,有较强的理论性、系统性和适用性,能够正确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3)适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文字准确,语言流畅、精练,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5)经过一届以上学生使用,教学实践效果好。
二、评选办法
(1)每位参评教师认真填写《优秀教材申报书》,教研室填写推荐意见后,由各系统一收齐,于2006年5月19日前报到教务处。
(2)教务处将上报材料提交教材建设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于2006年5月22-24日进行评审工作。
(3)教材建设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将评审结果交教务处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3)教务处负责于2006年5月29日公布获奖情况,颁发证书和奖金。
(4)获院优秀教材一等奖的,可有机会参加市级优秀教材评选。
三、评选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附:天津音乐学院优秀教材评选规定
天津音乐学院优秀教材申报书(可在网上下载http://tjcm.edu.cn)
天津音乐学院优秀教材评价打分表
教务处
2006年5月8日